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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生产培训则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但安全生产培训必须是实打实的、到位的、合格的、高质量的培训,不能耍花架子,不能弄虚作假,不能“走过场”。
2021年以来,应急管理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各地陆续查处的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执法案例,进一步督促考试机构(考试点)、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培训考试责任,着力提升培训考试质量,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2月10日《法治日报》)
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生产培训则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但安全生产培训必须是实打实的、到位的、合格的、高质量的培训,不能耍花架子,不能弄虚作假,不能“走过场”。如果安全生产培训被“注水”,流于形式,相关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员或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等势必会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不熟不会不明白、责任意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能力经验欠缺的情况下上岗,势必会埋下重重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培训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相关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法定条件。《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规章则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范围、内容、时长等事项。
现实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大都通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完成,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提供有偿培训服务,记载培训记录,组织参训人员考试考核,部分培训机构本身就具有考试资格。一些培训机构或考试机构以收费利益为第一要务,收了钱一切都好办,罔顾法律要求和培训诚信、考试诚信,把培训规则、考试规则当儿戏,随意压缩培训时间,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培训档案材料造假,不按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监考或考评不严格,纵容、放任甚至组织参训人员作弊,提供“包过服务”“自动答题服务”、作弊“一条龙服务”,导致安全生产培训严重“注水”,严重走样变味,失去了应有的功能和意义。“走过场”培训首先向参训人员上了一堂反向教育课,释放了消极的误导信息。经由“走过场”培训“出徒”的相关从业人员,能指望他们有多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同时,从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能力,日常安全管理能力,发现隐患、排除隐患、防范风险的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也要被打上大大的问号。
安全生产培训里的每一滴“注水”都是事故隐患,都可能以发生生命健康或财产损失的方式验证“海恩法则”。治理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势在必行,应急管理部瞄准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等三类主体,重点整治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举办“包过班”、监考和实操考评不严格、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等行为,可谓对症下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该项整治已查处多起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案件,已取得初步成效,希望应急管理部门建立长效整治机制,把整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挤出安全生产培训里的“注水”,倒逼培训机制的良性运转和培训质量的提升,从培训环节封堵安全生产漏洞,降低安全生产风险,为安全生产最大限度排除人祸隐患。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