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里的樟法传承探寻嵩口法庭旧址小记

2023-02-10 11:54:37 来源:中新网福建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10日电(黄金枝)永泰法院有一张“传家照片”,每一个新入职的干警,都会来听听照片中一位传奇人物的故事,感悟先进事迹,汲取奋进力量。

青涩的模样,朴实的笑容,合照中这位传奇人物叫刘景钦,是曾在永泰法院嵩口法庭任职的一名老法官,在法院工作期间于1959年5月获评“全国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

刘景钦同志工作过的法庭,就是嵩口法庭旧址,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嵩口古镇,是目前全省仅存的保存较好的法庭旧址。


【资料图】

从镇上大道拐进街巷之中,就看到法庭旧址静默挺拔地伫立在嵩口老街里,午后的暖阳为她镀上温柔的金黄色,于熙熙攘攘中散发着她特有的人文气息。

推开褪去华彩的木门,走进旧址,经年尘封的气息弥散开来,拾阶而上,墙上悬挂的几张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蓦然感受到一股庄严肃穆的气息铺面而来,一下把我拉进了时光的记忆……

1952年,刘景钦初到法院工作,1959年间被派驻到嵩口法庭。当时法院人员紧张,法庭仅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而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承担着辖区大量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他一人身兼“审判员、书记员、法警、通讯员、统计员、保管员、卫生员、炊事员”八职,被称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多面手”。

当时法庭管辖5个乡镇64个行政村,地域分散,交通不便,而法庭条件艰苦,没有可供出行的交通工具,下乡办案只能靠步行,面对这样的情况,刘景钦法官秉持“苦干、实干加巧干”的精神,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办案技巧。

嵩口每月的初一、十五是传统的“赶圩日”,每逢这两天前后,嵩口街市人头涌动。刘景钦法官根据这个习俗,将辖区分为“一点两片”,赶圩日前后两三天在法庭接诉接访,处理案件;赶圩日后携卷走村入户,开展巡回办案、纠纷调解、法律宣传等工作。巡回办案期间,他时常只带着案卷材料和行军包、棉被跋山涉水,一件衣服也是来回翻面换着穿,足迹遍布了嵩口法庭整个辖区,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辖区的安全、稳定之路,深受群众的赞扬。

夕阳灿灿,冬风瑟瑟。坐在旧址的四角凉亭下,回望刘景钦法官走过的历程、战胜的困难,我看到了老一辈法院人的工作不易,他的奉献、吃苦精神和为民情怀、使命意识,像阳光、像清风渗透进我的心里、骨子里,激励我如何担起使命,接续前行……

走出旧址时恰逢日暮西山,老街上的路灯逐渐亮起,间或有烟火气飘散其中,漫步其间,恍若穿行在不曾抵达过的悠远的过去。回头看了一眼法庭旧址,不禁感叹,还好,你还在。

时光流转,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从筚路蓝缕到方兴未艾,时代在变,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不变。新一代的樟法人,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传承赓续着老一辈法官的红色基因,奋力为司法事业倾注青春热血,就像一朵朵小浪花,随着岁月更迭不断奔涌向前,终将汇聚成推动永泰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完)

标签: 法院工作 一步一个脚印 熙熙攘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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